□ 張蘇緣
(南京大學長三角文化產業發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文化產業是引領優質文化供給、催生新型文化消費的著力點。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數字創意產業”概念后,國家及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系列政策,2020年文旅部發布《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并明確了到2035年打造5個具有區域影響力的數字文化產業集群的目標任務。由此,各地涌現出一批以優勢產業、龍頭企業為依托的數字文化產業特色園區,例如蘇州元和塘文化產業園區、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等。
然而,數字文化產業價值鏈各環節本身依托網絡技術進行,且具有產業網絡節點無邊界、產業鏈條無限延伸的特性,如果僅運用傳統的封閉空間模式打造數字文化產業集群,可能帶來區域內產業結構單一、區域間發展同質化、創新惰性、知識鎖定等局限性。因此,數字文化產業集群不應囿于地理距離邊界,集群本身的虛擬化轉型更加順應數字經濟變革。我們認為,數字文化產業虛擬集群應當是一個以平臺為載體的、信息透明的、“去中心化”的開放性產業網絡,數字文化及相關企業在虛擬空間中資源共享、公開信息、基礎技術開源、專業化分工,以“內容創作”競爭代替“技術開發”競爭,以項目為導向的“彈性”合作制代替以核心企業為主導的“剛性”合作。
構建:扶持平臺企業,突破各類邊界限制
扶持培育有一定用戶積累的平臺型企業,引導布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支撐數字文化產業虛擬集聚的載體。突破企業組織邊界、產業邊界及地理邊界,形成用戶體驗為核心的數字文化產業生態平臺。擴大虛擬集群主體規模,充分發揮平臺網絡效應,注入創新活力。運用完備的基礎設施、簡易的操作平臺、廣泛的媒體宣傳、靈活的獎勵機制廣泛吸納參與虛擬集群的潛在成員,包括分布全產業鏈環節的文化科技及相關企業、團隊或個人,提供金融、法律等支持的中介服務機構,高校實驗室、研究機構等輔助創新機構,以及提供專項扶持、監管保障的政府部門。對接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工程,共建文化資源庫,增加虛擬集群中主體的可利用資源,促進數字文化產業價值鏈向欠發達地區延伸。
鏈接:培育集群開源生態,孵化優質產品
數字文化產業具有IT行業的基因,應當滿足行業發展的“安迪比爾定律”,形成良性循環的生態鏈——虛擬集群中的各類技術開發主體為“硬件制造商”,鼓勵開放共享現有基礎架構技術,競爭者之間相互探索應用、協作修復、刺激創新;內容創作主體為“軟件開發商”,通過多類型的技術培訓和輔助開發,助力內容創作者快速孵化優質產品,消化技術提升帶來的所有紅利,迫使消費者體驗升級,資本和數據資源流向技術主體帶來新一波的提升。此外,以交互式開放平臺將消費端引入虛擬集群的開源社區,健全數字文化市場信息反饋機制,及時根據消費者傾向調整更新數字文化產品供給。多元主體之間相互鏈接,形成“技術創新—內容生產—營銷—消費—反饋—再創新”的多維坐標閉環。
治理:完善準入退出機制,維護企業信任關系
“機會主義”、空間距離、缺乏物理載體帶來的企業間信任問題使得虛擬集群相較于傳統集群易呈現出更松散的狀態,不利于集群效應的發揮。文化企業的無故退出必然給集群中其他企業和項目造成損失,必須明確虛擬集群內部治理規則,完善數字文化企業準入退出機制。一是強化指導督查考核,健全聲譽機制。成立涵蓋文化領域、技術領域和企業管理領域的專家學者智庫,組成第三方考核團隊,制定集群企業及各類主體考核評價體系并定期落實,在平臺中公開數字文化企業或中介機構的信息和考核結果,保障集群內主體優質、信息公開透明,防范逆向選擇行為。二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和懲罰約束機制,動態對數字文化產業虛擬集群風險進行識別評估,通過建立契約合同、行業協約的形式加大對企業無故失約行為的懲罰措施,起到威懾作用。
服務:搭建文化金融系統,健全跨域融資機制
探索文化與金融合作新模式,在虛擬集群平臺中嵌入文化金融中介服務系統,助力跨區域的文化產業金融協作——線上將數字文化產業投融資相關的項目信息進行匯聚,線下通過高清視頻跨域路演進行高效對接。針對數字文化主體或項目的資金流特點,由各地政府協同指導、多元機構主體參與共同制定信用評價制度。統一各層級、各部門、各地域的企業數據搜集口徑,建立開放共享的數字文化企業數據庫,健全金融機構與集群中數字文化企業之間的雙向對接機制,消除信息壁壘。鼓勵銀行、保險、投資基金等機構向集群內企業提供產業鏈融資等創新形式的金融服務,精準扶持產業成長。
監管: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創作環境
運用區塊鏈技術解決數字內容版權保護問題,彌補了以往數字內容線上傳輸事后監測的缺陷。虛擬集群中嵌套知識產權防御性項目,通過數字認證的方式,實時記錄保存內容開發者的創作過程,以嚴謹的證據鏈保障虛擬集群中主體的合法權益。成立知識產權聯盟,搭建知識產權交易平臺。為虛擬集群中文化資源的產權確認、授權交易、權益再造、跨域認同等流程的有序推進提供服務保障,為相關創意成果及其衍生的商標權、版權、專利權等的保護提供根本保障,提高集群內文化、知識資源向文化資本轉化的積極性。
可持續:推進定向培養計劃,支持人才柔性流動
一是支持高校、研究機構設立數字文化產業碩博培養試點,聯動數字文化產業上下游企業供需對接、定向培養,采用企校共育的模式進行人才培養與儲備。二是發揮虛擬平臺優勢,對接人社系統,依據集群優勢產業挖掘相關人才資源。三是搭建人才信息庫,鼓勵已從業人才圍繞項目建設在虛擬集群中企業間的柔性流動,充分發揮“干中學”的知識累積與溢出效應。四是以虛擬社區、交流論壇、在線培訓、創意大賽等形式增加非正式聯系,加強集群內從業者的知識互通與繼續教育。
【基金項目】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項目〔20ZD05〕、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20AZD065〕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