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閱讀原野的散文、詩歌和小說。尤為喜歡原野的散文。原野的散文,充滿了時空穿透力,那種水兒滲透泥沙般的穿透力。我能在散步時逐字逐句閱讀原野的散文,那一些充滿金色光芒的句子,會讓你的心頭充滿溫暖。是的,原野是一位醉心于真實書寫的作家,即使在報刊、雜志上,這樣鮮亮的文字,也會跳躍出來,讓你狂歡不已。每次閱讀原野的作品,我都會像一個草原上追逐獵物的獵人,小心翼翼,一點一點注視著原野的文字,生怕獵物跑了。最近幾天,我在反復研讀他的作品《原野的原野》,更多時候是一種享受。當然,有時,文字也牽拽著我的心,或是一種折磨。
鮑爾吉.原野是原野的全名。去銀行分理處領取稿費,工作人員不同意給他,他只好請一個人來冒充鮑爾吉,而自己只能當原野。鮑爾吉.原野是蒙古族,有這樣的名字本不稀奇。書名《原野的原野》,起得多好啊!蒙古族的后代,無論離開大草原多么久遠,血液里珍藏的,依然是草原的血脈。這是一部容易引起多重意象閱讀的散文集,可以做多種解釋,我有一本散文《瑞麗的瑞麗》,也是沿襲了這種意象。原野通過這本書,寫他感受到的草原,寫他對人世間的看法,寫他對世間生命的多重感知。這本書,充滿草原的香味。草原上的一切,在原野的筆下縱橫馳騁,如一匹不斷奔跑的戰馬。原野身上流動著一個騎兵兒子的血,自然有軍人的血性。父親作為遼沈戰役的參加者,是蒙古騎兵中的一員,也是家鄉唯一一個在城里落腳的縣團級干部。作為草原牧民的兒子,原野的視角,既有城里人的時尚,又有與草原窮親戚接觸的多種可能性;原野的寫作,在城市與草原的對比中,在血濃于水的感情里,在來回穿梭的意象里,為讀者奉獻了一篇又一篇美文。是的,原野是一位善于書寫真實而又超越真實的作家,他似乎掌握了描寫真實的藝術妙招,一點點精心勾勒出草原的畫像,牛羊的風貌,草原人的精神氣質。作家的經歷無疑是作家擁有的財富,而作家的對比眼光和描寫功力,則讓作品立分高下。作家原野更像一個城市復歸草原的牧民,既有城里人的見識,也有草原人的悲憫。他寫自己的父親回到草原上,看到自己的窮親戚們家家沒有開炊的鍋灶,本要苛責他們懶惰,但終究發現窮親戚家竟然沒有一粒糧食。父親的到來,帶來炊煙的升起,也帶來窮親戚歡欣的場面。草原人的別離,沒有微笑,卻有流不完的眼淚。強作鎮靜的父親,把想要流出的淚原路送回,這樣的平靜里,藏著多大的不平靜啊!當分不清羊和狗,狗和狼的我,被草原上的親戚所笑話,我也曾笑話把電梯房看作神的旨意的堂兄的好奇。盡管我一再演示上樓和下樓以及在樓上審視人的渺小等諸多現象,以此啟迪堂兄,要他把這電梯當做是電驅動的房子時,表弟仍感到不可思議:能使電燈亮的電,最多只能燒焦電線皮,怎么會驅動一個房子上下?在這種好奇里,生活的錯位,讓你感覺到草原與城市的差別。當堂兄問起自來水怎么能從墻里出來時,原野就笑了,堂兄甚至反復探尋自來水管里面的水究竟是從哪里來的,原野騙堂兄說:是從頤和園里淌出來的,堂兄連連稱是,在這樣幽默而隨機的應答里,的確藏著酸澀而又錯位的生活味道。堂兄和堂嫂相比,堂嫂堪稱模特兒,而堂兄卻有著草原人的黑壯,二人站立在一起,有些滑稽,但堂嫂看堂兄的眼神,卻無比熱烈。堂嫂羞澀著紅臉的描述,是這位在草原上與堂兄生了幾個孩子的堂嫂,草原淳樸愛情真實的寫照。我和妹妹到草原大伯家里做客,大伯拿出最好的食物招待我倆,沒曾想,這些食物是大伯家用玉米賒欠來的。直到第二年秋天,這些賒欠的玉米才還上。每一個讀者讀到這里,我想不可能不會心生感慨。依照原野的說法,草原人沒有不孝順的,在草原上生存,自然規訓著人類,人類模仿著自然,不懂得自來水和電梯的堂兄,始終知道草原人的本分,知道騎馬在草原上縱橫馳騁。只要馬兒的野性沒有被消除掉,人與草原相互融合的質樸,就會存在著。原野的散文,遵循著這種寫實手法,在看似隨意的描述里,蘊含了人間真情實意的美好,讓我們看到馬背上的民族,那份讓人詠嘆的真情。原野是對比描寫的高手,不是戲謔草原人的口吻,而是貼著草原人的言行去書寫一個真實寫作者的感覺。在城市和草原的對比中,讓一個個人物風骨凸顯出來。這就使他的散文彰顯真實性的存在。原野對散文的貢獻,還體現在其原創性上。如其對自然的謳歌,風與草,水與山,馬與羊,每一個物相,在原野的語言符號里都是一面嶄新的旗幟,這就讓他的散文充滿耐嚼的味道。語言的張力,更多來自于作者的原創,而非你抄我,我抄你,掉書袋般的互相標榜。在更多散文家強調古今中外的大量閱讀的背景下,原野文字對原創性的堅守,更有一種里程碑式的獨創意義。這獨創,首先是生活經歷提供給作家的豐富寶庫,也是原野尋覓出符合自己的創作路徑而刻意為之的一條寫作通道。在原野的筆下,草原上的物事,是唯美的疊加;草原上的族群,是歷史的表達;草原上的靜止和流動,帶有草原獨有的韻致。草原,為作家原野提供了豐富的寫作養料,在原野的筆下,草原更加豐富、遼闊起來。憨厚得到贊美、遼闊得到弘揚,清新得以廣博。這是屬于原野的原野表達,也是一個散文家應有的創意追求。《原野的原野》,更像被風吹得此起彼伏的草浪,書中文章只是大約分了六輯,如六片牧民各自親近的草場。每個草場內的草啊,接連不斷地起伏著,原野沒有隔斷他們,這是屬于原野的草浪,也是屬于草原的草浪,在每一塊框定的草原上,讀者都會尋覓到讓城里人久違的驚喜……
原野的文字,無疑是自然的,以自然的風物為刻畫對象,以自然的人物為表達空間,以自然的心態書寫文字。在自然中完成一位散文家的精神構建。隨意的美,不用雕琢,雕琢了就不美了。草原上的一切,來自于自然,就有自然的美麗。原野的那支筆啊,只是把自然真實書寫出來。這就構成原野寫作的基本風格。
在原野的視野里,凹地的青草是風景,楊樹也能明亮自己的身影,行走中處處皆風景。牛讓草原更遠,月亮在后退中展示皎潔的美。一只鹿,是善良的化身,也是草原人精神的寫照。雪地篝火燃起來了,作家感受到了大雁的幸福。搶吃東西的飛鳥,被草原大嫂罵為“王三”,擬人化的書寫,讓人對飛鳥既恨又怨。月光下的白馬是一種象征,而在胡楊之地,你可以感受胡楊的精神氣質,胡楊闡釋草原悠久的歷史。雪也是為孩子降落的,馬像白蓮花一樣誕生在草原上。青草的寂靜之美,才能顯示星子綴滿天空的美麗。曲線形成的山麓里,沉浮起白云,草原靜默著,一如很少言語的牧民。作者歌頌唯美的草原,是為了歌頌草原上的人與自然的和諧,在對自然的贊美里,原野感受草原上的一切,是牧民賴以生存的依托。對自然的珍視,讓原野把自然界的一切都看作可以傾聽的生命,可以對話的人化的自然。作者對草原上原生態之美的贊美,對不斷沙化的擔憂,對開礦和無休止的建設帶來的毀壞,憂心忡忡。草原之美,被人類摧殘,原生態被毀壞,人類就最終毀壞掉了自己。原野歌頌草,認為“黑色好像淚水盈滿了土地的眼眶”“草是綠色的火,在風和雨水里擴展,一叢一叢的,它們在不覺中連成一片。在草的生命詞典里,沒有自殺、頹唐、孤獨、清高這些詞語,它們盡最大努力地活著,日日夜夜”,分明是對自然生命最真實的頌歌!作家寫草原,極致細膩之功,“墳上的青草,是生與死的美麗的結合”,作者也像惠特曼一樣,追求“話語像草一樣樸實”,他的散文,像泛著不同顏色的青草一樣自然、美麗,走到了牧民心中。歌唱家騰格爾向別人介紹原野時總愛說——“這是我們蒙古人的詩人”,牧民們認為原野的“詩比一車牛肉干都值錢!”原野對草原上自然物事的描寫是風趣自然的,帶有精神閃光和感情溫度的。所以他會說“一窩粉色的小豬在陽光照耀下的大筐里睡覺;爪上拴繩的大公雞睥睨四方;白兔在籠子里抓緊時間吃青菜葉子,驢溫良地擺出側臉”,作者不止一次地到河邊散步,“看水鳥用翅膀拍打河水。”在人與自然相互交融的草原上,人不是大地的主宰,而是大地的臣民。草原人對草原是恭敬有加的,草原人煮飯,用來搭三角架的石頭,用完后都要分散開拋棄很遠,不要讓后來人再把燒過的石頭再一次燒壞了;從草皮上挖出的地洞,也會認真填平、壓實,避免草原沙化。草原人把草原像神靈一樣始終敬重著。原野書寫的自然,就是人膜拜和敬重的自然。
《巴甘的蝴蝶》是草原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縮影,也是草原文化的一個折射。一位草原兒童巴甘的媽媽病重了,媽媽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前夕,對兒子巴甘說“每個人有一天都要出遠門”“媽媽到了那個地方就不會回來了,每年夏天變成蝴蝶來看你。”幼小的巴甘記在心里,讀小學的巴甘,聽到老師講“蝴蝶是蛹變的”就十分憤怒,一口咬住老師的胳膊;初一時當巴甘成為邵逸夫獎學金獲得者,趕到青島參觀昆蟲標本時,看到“大玻璃柜子里沾滿了蝴蝶,大的像豆角葉子那樣,小的像紐扣,有的蝴蝶翅膀上長出一對圓溜溜的眼睛”巴甘心里咚咚跳,他迷惑著,認為蝴蝶迷路了,“巴甘把兜里的錢掏出來,用紙幣和用手絹包的硬幣”捧給講解的老師“求您一件事,請把它放了吧!”“放了吧!讓它們飛回草原去!”巴甘的蝴蝶,不光象征著母親,也象征著草原自然生命與人合二為一的意象。讀來令人震撼。我是流著淚讀完此文的,我之敘述可能拙劣一些,而在原野的散文里,如此行云流水般的文字,俯拾即是。巴甘感傷的呼喊,不能不讓每一位閱讀者動容!
原野是歌頌自然的高手,也是草原的生命之美的展示,草原時刻在催生著作家的想象。他寫胡楊,不是單純地描摹胡楊的外在形狀。他寫道“假如黃楊有靈魂、灰羽鶴有靈魂,野兔、蘆葦有靈魂的話,如今它們一起附體在胡楊樹上,胡楊死后為什么不倒?倒了為什么不爛?它實在是有話要說,是無數野生動物與植物的靈魂請它們保持苦痛控訴的姿態留在人間。有胡楊的地方,都是動植物們的受難地”——這樣的語言,是屬于原野的;作者寫鹿,也人格化了。作者這樣寫道“動物的動,對鹿應該改成尤,鹿是尤物,比人物還要好看,更多純良”語言質樸而又干凈,勝過多少修飾百倍的溢美之詞;而在《馬雙題》里,作者介紹了漢語“馬上”這一表達時速的副詞的來歷,進而說“馬上的人,眼光落在遠處,蒙古人進城,眼睛也望著遠方,這是馬上的習慣”,有雋永的意味;作家寫道:以人為本很可笑,發出了“人或可是人的榜樣,怎么可能是萬物的主體與主宰呢?成了本?馬、小鳥、蛇、樺樹和石砌的水井都無衣裳,帶著先天的優越“。作者認同自然之美的完善,不穿衣服的動物是美的,而不穿衣服的人卻是丑的。即使植物中,“所有的花朵都有好看的衣裳”。
原野用自然的心去感受自然,賦予草原上的一切物事以生命的感覺,這就讓他所寫的一切具有了與人的生命一樣的質感。作者行文語言有時是幽默詼諧的,有時又是沉思嘆惋的,更多時候,他帶著讀者一同去細細地感知知這草原上所能見到、聞到、聽到、感受到的那些生命,把這些作為他書寫的基本元素,賦予萬物以生命體本該有的平等和尊重,以這樣的慈悲胸懷描寫草原上的一切,就讓原野的原野上綻放出自然的花朵!
原野的散文在自然書寫里,將人性的光輝自然顯露。讓原野的語言屬于原野而自成風格。原野寫草原上的母親,就像滋潤青草成長的大地,無論是自己的母親,還是士兵的母親,還是母親群像,都帶有草原獨有的生活氣質。一位士兵,三次逃離軍營,就是為了回家看望草原上生活的母親。而士兵的母親,為了不讓兒子掛念,也到部隊上找尋兒子。這對母子的親情,原野在他的散文《夢里鮮花開放》里,娓娓道來。軍紀是要開除士兵海山的,但“海山見到坐在椅子上的母親,蹲下把頭扎進母親的懷里,我們都感動了。”愛母親的士兵,有著善良的基因,“海山見到媽,如虎添翼,多苦多累都不怕”,母親是安泰的大地,唯有這樣,鮮花才能在夢里開放。正像作者所言。“這里有徹底的純樸,善良是純樸里面的核,像琥珀里面的黃金”正因如此,蒙古人都愛自己的母親,孝敬,成為草原人的共性。作者在敘述自己的母親時說到“我媽像螞蟻一樣辛苦七十多年而沒養成蟻王的習性,還在忙”“我媽如蟻,沒有時間抬頭看天,只在忙”,“如果我媽是一只鳥,一定從窗戶飛出飛入無數次,把所有好東西拿回來給自己的兒女,不管飛多遠。”作者善于用平凡的事物比喻媽媽“我媽像一只在林中結網的蜘蛛,把四面八方的親戚串聯到一起,共同吸吮網上的露水”,又說“家是碗,母親是碗里的清水”,作者順手牽來的比喻,妥帖自然,構成原野的寫作風格,這樣的母愛,才會讓兒子“做一個好人,誠實、善良、本分,才要做一個有文化的人”才能有“清白處世,是錢買不來的福分。”也才能擁有堅定的信念——“保有家庭的全是人間最寶貴、也是最不容易做到的盛事”。草原是眾多善良的母親大地一樣滋養萬物形成的和諧生態。原野的曾祖母是一位善于講故事的老人,能把漢語里的古書講成最流暢的蒙古語言。也正是這樣一位曾祖母,把成吉思汗這樣一位中華民族的大英雄,蒙古人的祖先,講成安詳可親的長者。《從我夢中打馬走過》這樣寫到:成吉思汗的名字,和奶茶與草原聯系在一起,和馬頭琴聲與牧人純樸的臉聯系在一起。“每一個出生的嬰兒,都有你的輪廓。每一座氈包的夢里,都有你打馬走過”,作者寫蒙古人的血脈,而不是炫耀祖先。“人活著,祖先的顯赫與微末都不是坐標,萬事靠自己”。“知道自己的祖先,就在遙遠的歷史風煙中找到一個原點,也想過從自己身上找到祖先所具有的哪怕是一點點的優秀,比如堅強和質樸,這就足夠了,如果沒有,就去學習。”草原上的母親,有著博大、渾厚的愛,能自覺在集市上聚攏剪掉的長頭發,就是為了給上學的孩子們買一個好用的黑板;原野眼里的母親,孕育著萬千的生命,也滋養著草原善良的文化。母愛之美的自然流瀉,構成原野散文河流一樣溫潤人心靈的質地。
善于用比喻的原野,是散文語言張力無限的探索者,他能說“門和窗戶像房子臉上的嘴和眼睛”,原野的散文里,不時給讀者跳躍的意象之美,讓他不同于一般的寫作者。以這樣的語句來描寫人物,則讓讀者在受用的閱讀中如沐春風。他的眼睛里始終存在著尋覓的驚喜“有時活生生蹦出一個人,披掛滿身故事”,形容一個人“腦袋從什么角度看都是圓的,連眼窩都沒有,鼻子只凸出一點兒鼻頭,像面捏的”讀來像一陣風,風過了,味道卻久久揮之不去;一個被稱作烏龜的小伙伴“長得像老太太,眼睛長,嘴成一字”,這樣貌似自然揮灑的文字,給人閱讀上的無限愉悅感。如“我們上學是為了放學”的概括性;“放學樂趣多了,比方說——上副食店看月餅、看點心”所蘊含的歡快背后的酸澀。當他把紅牙膏蓋兒碾碎,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嫉妒心理,毀壞小伙伴“一個讓手電筒光變紅”的愿望,多年以后,作者領悟到“嫉妒是一種毒,他會迅速把一個人變得特壞,像我。想到人的品德種種,祈禱上帝,至少別讓我生嫉妒心”,作者的反思,沒有過多的說教,不是偽者的傳統。就是寫雪人,也把蒙古人圍著雪人跳舞的神情寫活了。“雪人脖頸系著藍紗巾,戴草帽,嘴部鑲一圈兒玉米粒”“雪酥化成一灘水,土地潮黑,像春天那樣”“雪人升天,吉祥留下了”。最平凡的物事,原野寫出了不平凡的意蘊。他寫老校長“笑意,像水波紋那樣,從眼睛嘴邊擴充整個臉膛”,讀者會感覺原野手里掌握著語言的魔方“樹身閃著緞子似的亮光”“從童年起,我就感受到人心的冷酷深不可測”作者回憶往事“曾不解,這個慈藹的、老母雞似的校長,如何會激發別人那么大的仇恨呢?“往事蹉跎,父親的戰友白長歲和爸爸分開二十多年后,專程來拜訪,竟然主要因為“我”而來,“白長歲從帆布兜子里掏出一把銀鎖、一小塊麝香和奶豆腐黃油給我,竟沒給我爸什么禮物”,原因是二十年前,作為孩子的“我”在大西客棧與白長歲住了半年,白長歲每天給“我”一起上動物園、吃糖葫蘆,講故事、背詩。作者感嘆道“人與人之間確乎存在一種不需要理由的想念,不一定和年齡、經歷、性別甚至血緣相關。”“一個人如果是一棵樹,所念者不單純是土壤、水分和陽光。如果我是樹,也想念我身上落過的小鳥兒,想念風和一去不返的流云。人與人的親善,并不一定是你對我好,我生感謝,孜孜于施與報。放開眼界看,歲月中那么多溫暖的眼神都值得記憶并懷想”,從生活的感觸里體悟到“你覺得手有表情,有語言。手用手溫說話,沒說完的時候它不松開,比嘴里的話更實在。”這讓原野的散文,字里行間藏有金句。阿斯汗是“我”的外甥,“我趁阿斯汗熟睡,在其開襠褲的屁股蛋子上用彩筆畫出眼睛、寬鼻與小嘴”,打針的護士小姐“高舉注射器而來,扒褲子,竟被阿斯汗屁股上的怒目嚇了一跳。”散文家就要善于從生活的意趣中找到類似屬于散文的表達。原野的創作夾敘夾議,妙趣橫生。他寫女兒鮑爾金娜,從學校拿回來一個三角形的紅旗,姥爺找了一截柳木做旗桿,“菜刀削之,砂紙磨之,若有漆,必將漆之。”舔犢之情,躍然紙上。作者在這樣的文章中,也寫出了很多意義承載——“一個人不管多么幼小,對榮譽都抱有渴望。而榮譽只在人群共處的時刻才產生。”又說“所謂成熟多是油滑與茍且。事實上,在所謂幼稚的舉動下,有許多人完成了成熟世故之人永不可及的事情”,散文之美,就是要從平凡物事里找到真善美的一切。原野善于從自然的書寫中感受生活之美。《北京的金山上》是作者寫一家人到北京的感受。“時間,在北京穿著厚實的衣裳”“我爸臉上像佛爺似的樸素寧靜的笑容,這是蒙古人的笑容。”爸爸是小城的高知,“進北京必要置一身新衣裳”“不是怕城里人瞧不起,是用新衣裳來贊美北京。”“如維也納人穿禮服參加音樂會一樣”。一九四九年爸爸作為蒙古騎兵來北京參加開國大典,在西單兩個人花三千塊(三角)錢合吃一碗面條,”“歷史在北平拐彎和我見面了”爸爸眼里放射神采,奇跡又發生了。原野的書寫,就是在這樣處處看到隨意的語句里,找到表達的突破口。“在蒙古人眼里,金山不是財富,而是圣潔。”他揶揄父親,去天津治病回赤峰乘俄式馬車回家“孩子們追著馬車跑。我爸穿白府綢短袖褂子,戴巴拿馬遮陽帽坐后廂,左瞻右顧。車停家門口,他雙手拎花花綠綠的點心匣子下車”作者筆鋒一轉“我覺得對我爸爸來說,上天津只算微渺的鋪墊,而在家屬院的巡禮才是高潮”。語句干凈,像一位絕塵而去的君子。寫父親笑話媽媽沒有文化,西鳳酒讀成“西馬酒”,“馬字披上大氅也不能念馬呀?工農干部。”相信讀者讀到這里,莞爾一笑中,自然會體會到原野捕捉生活細節的功夫。
“爸爸是個受過挫折的人,在和暖之日喜歡在街上溜達,喜歡背手、瞇眼,目接天際——這是在草原養成的習慣”。父親從一位騎兵到一個文化人,“提到馬,總是肅然”“蒙古人眼中的馬是靜態的,安然于天地之間,靈慧而和藹。與蒙古人一樣,它也有性格的另一面,暴躁與拼爭”,在人與物的對比中,草原漢子的形象畢現。到牤牛溝去看死去戰友的老飛行員老德頭,言行更是讓人敬仰;說蒙古語的民工“蒙古語的詞匯那么輕快地在他們口唇間舞蹈,如春水帶走片片桃花。”作者寫草原上的男女——“蒙古男人是一見鐘情的結晶” “蒙古女人講究順從與孝道”“蒙古男人善飲,歌可以化酒,清風明月能化醉”“蒙古女人看男人喝酒,覺得天經地義。蒙古女人不通戲謔之道”“蒙古男人慣常嬌縱孩子。男人既是慈父,女人就要做嚴母”“在牧區,女人很難移情別戀,他們侍奉老幼乃至雞鴨,這是擺脫不掉的枷鎖。”蒙古男人“經常贊美的是馬、女人和土地”“蒙古男人的眼睛像火把一樣,似乎能燒光他們的衣服和羞澀之心。”“在蒙古男人或者說在蒙古人眼里,竊人財物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蒙古人在夏季睡覺夜不閉戶”,這樣的句子,構成原野書寫的基本風格。讀原野的散文,就是讀草原人的生活,草原上聚居的生命的完美。
如果你讀完《瓦爾登湖》再讀原野的作品,你就會感覺到原野的血液里實際上流淌著自然主義的熱血。草原就是原野的瓦爾登湖啊,原野的草原,自然能走到異國他鄉讀者的感受中。在擯棄所有的虛假之后,散文寫作的光芒,才會真正呈現出來。原野所給寫作者的昭示,就是這種無意中的有意,平常中的不平常,隨意中的不隨意。生活像平靜的草原,日夜簇生出青草風流,繁衍著河流流淌,承載著大地和飛鳥的自然風景。散文家的寶庫里,應裝著世人的快意與向往。原野的草原文化,藏著人類救贖自己的真諦。原野的散文,會贏得更多族群的讀者,一如草原夜晚的星空,明麗、寂靜而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