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許可;需要經過轉運站轉運的生活垃圾,在轉運站密閉分類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5月24日,家住南京大廠揚子四村9幢的市民孫先生向記者反映,從2020年開始,自家小區里出現了一個垃圾臨時堆放點,用藍色鋼擋板圍住,周邊運來的各種垃圾在此中轉,露天擺放無任何覆蓋,揚塵、氣味、噪音等污染嚴重影響了小區居民的生活。
投訴人提供的視頻
據孫先生說,此處原來是一個停車場,不知道怎么就變成了垃圾臨時堆放點,剛開始只是一小塊地方,現在越堆越多,成了一座“垃圾山”。
“我們向有關部門反映過多次,但都被街道相關部門互相踢皮球,沒有任何溝通,所謂的短信回復也只是讓居民諒解”,孫先生憤懣地告訴記者,這處垃圾堆放點,每天早上七八點就開始作業,揚塵四溢,臭氣熏人,周邊居民都不敢開窗戶;夜間施工到十點左右,其間機器轟鳴噪音大到窗戶都跟著震動,居民長期休息不好,讓人苦不堪言!
“如果再遇到下雨天,那個污水、臭氣、蚊蟲……不僅造成環境污染,還嚴重影響我們的身心健康和人生安全……”,孫先生表示,垃圾點離小區只十幾米的距離,堆疊多的時候能把外面的鋼擋板壓變形且外翻,對小區內的行人,行駛的車輛,以及玩耍中的兒童,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此垃圾臨時堆放點是由大廠街道與揚子金揚公司在此設置的,周邊一帶的垃圾收集過來后,暫時存放后再運走。遇有檢查或舉報,相關部門就通知揚子金揚公司趕緊清理,過一段時間后又開始堆放垃圾。如此反反復復,臨時堆放點存在已有兩年之久。”孫先生向記者透露。
那么,此處設置的垃圾臨時堆放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需要向城管部門報備呢?記者聯系了南京大廠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長黃強。他表示,類似這樣的集中轉運點很多小區都有,不需要向城管部門報備,主要是物業公司將轄區內一些暫時無法第一時間運出去的裝潢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再運到指定地點。“通常要求即運即清,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此處堆放點垃圾堆積量過大,且沒有任何覆蓋,造成周邊居民投訴不斷,我們已經要求施工方將垃圾清走了”,黃強說,目前已經立案查處,下一步將約談物業方,做好相關規定和處罰。
那么,對于孫先生提到的揚子金揚公司,是否具備城市建筑垃圾中轉處置的條件及相關手續呢,本報將繼續關注。
江南時報全媒體記者 殷文靜
(照片由受訪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