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交所對健友股份(603707)下發了“關于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下稱“監管警示決定”),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二是“關聯關系披露不準確”。其中,令人詫異的是,該上市公司居然將公司資金“私自”轉到董秘控股的公司里,且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對外披露這件事。
根據“監管警示決定”顯示,2020年8月12日,健友股份在無交易實質的情況下向南京健智聚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健智聚合)轉賬4000萬元,占公司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35%。第二天,即2020年8月13日,健智聚合將前述款項轉回至健友股份。
根據江蘇證監局此前的調查發現,交易發生時,健友股份的時任財務總監兼董秘黃錫偉持有健智聚合59.6%股份,實際控制健智聚合。
據此,健智聚合為健友股份的關聯方,前述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已達到董事會審議標準。
但是,健友股份私自轉出的這4000萬元并沒有按照關聯交易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也沒有及時以臨時公告形式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12月22日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開董事會對上述關聯交易補充審議確認。
資料顯示,黃錫偉,1970年出生,中國國籍,博士學歷,高級經濟師,“江蘇省三三人才、江蘇省六大高峰人才。2010年7月起任亞信聯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董事。現任健友股份董事、常務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財務負責人。”
要知道,健友股份2017年上市至今,黃錫偉一直都是公司董秘,應該是非常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但是其為何會讓這筆發生于2020年8月的關聯交易一直到2021年12月才對外披露呢?
5月20日,記者撥通了黃錫偉的電話,但是其很快掛斷了手機。隨后,記者又給其發去了采訪短信,但是截至發稿時尚沒有得到其回復。
除去上述的“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之外,健友股份還有一個問題是“關聯關系披露不準確”。
2021年8月3日,健友股份披露了《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稱,擬出資1500萬元購買健智聚合100%的股權。也就是,健友股份一年前“手滑”轉了4000萬元的那家公司。
“監管警示決定”顯示,本次交易前,南京健思信息科技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健思信息)和南京健禮信息科技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健禮信息)分別直接持有健智聚合10.67%的股權。公告顯示,健思信息、健禮信息的合伙人之一為黃錫偉,兩家企業均為公司關聯方。
江蘇證監局認定,健友股份“在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公告稱健思信息、健禮信息均是公司的關聯方,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公告的更正公告稱,本次交易前,僅健智聚合在冊股東黃錫偉先生為公司關聯方,公司與健智聚合其他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另經查明,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至8月21日期間,分別與健思信息、健禮信息發生4000萬元和2500萬元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交易金額累計占公司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19%。公司在前期將健思信息、健禮信息認定為關聯方的情況下,也未按要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上述交易,前后披露存在不一致。”
此外,健友股份還存在貨幣資金入賬不規范、三會運作相關資料不全等問題。
根據江蘇證監局的責任認定,健友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唐詠群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財務總監兼董秘黃錫偉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和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并督促公司依法依規對關聯交易事項履行決策程序,且未能督促公司及時、準確披露重大信息,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在去年12月,江蘇證監局已經對“唐詠群、黃錫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22年5月19日,上交所決定對健友股份、唐詠群、黃錫偉予以監管警示。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