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日,姑蘇區白洋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開出商業綜合體大額垃圾分類行政處罰決定書,轄區星光耀商業廣場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某保潔公司被罰6000元。
近日,姑蘇區白洋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開出商業綜合體大額垃圾分類行政處罰決定書,轄區星光耀商業廣場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某保潔公司被罰6000元。
目前,姑蘇區白洋灣街道住宅小區垃圾分類已全覆蓋。7月起,街道按計劃開始推動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等非住宅小區垃圾分類工作。日前,執法人員在星光耀廣場垃圾分類檢查中發現,雖然垃圾亭中設置了3個廚余垃圾桶和1個有害垃圾箱,然而,桶中仍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現象,執法人員要求保潔公司立即整改。管理方負責人收到責令整改通知書后,口頭允諾立即改正。第二天,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檢查,問題依然存在。執法人員對負責人進行現場教育,并再次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其負責人當場簽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信用承諾書》。近日,當執法隊員第三次檢查時發現,該問題仍未整改。按照“第一次教育整改、第二次簽訂承諾書”,執法隊員當場開具《責令停止違反城市管理行為通知書》并進行立案處理。
白洋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中隊長曹剛介紹,經調查,該保潔公司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不力,違法行為證據確鑿,執法人員對該企業作出罰款六千元的行政處罰。
“此次對星光耀廣場保潔公司處罰,一方面是為了督促該公司切實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另一方面也希望其他單位能夠引以為戒,落實管理責任,積極配合推動垃圾分類工作。”白洋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陸冠宏表示。(蘇報融媒記者 吳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