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自2018年12月以來持續停工停產,原有單晶爐及多晶爐產品未能獲得市場訂單,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公司管理層預計在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4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鑒于公司當前情況,公司股票觸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
根據《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新《上市規則》第9.4條有關其他風險警示的規定自2020年9月12日起實施。公司股票于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4日)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2020年9月1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正在積極謀求新能源電站業務開發、新能源EPC工程業務及風電零配件業務轉型,多渠道努力籌措資金,切實努力地推進新業務的開展工作。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4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根據《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新《上市規則》第9.4條有關其他風險警示的規定自2020年9月12日起實施。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特向投資者作出如下風險提示:
1、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9月15日開市起;
2、公司股票停復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自2020年9月14日開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9月15日開市起復牌,自復牌之日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3、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簡稱由“天龍光電”變為“ST天龍”。
4、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證券代碼不變,仍為“300029”。
5、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20%。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