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了,價格比之前還貴,之前租的到期后也不再續租。”近日,宿遷市區中豪國際星城小區業主張女士致電記者反映,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的行為是否合規?
“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了,價格比之前還貴,之前租的到期后也不再續租。”近日,宿遷市區中豪國際星城小區業主張女士致電記者反映,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的行為是否合規?
為何地下車位只賣不租了?江蘇中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介紹,近期該公司受華融租賃委托,對其在中豪國際星城的468個產權車位進行銷售。其中包含未售車位305個,已出租車位163個。從2020年7月14日起,未售車位不再對外出租,已出租車位到期后也不再續租。不少業主表示,小區地下停車位價格高達8萬元,超過他們的支付能力。張女士說,現在,沒買車位的業主無法進入小區,只能在小區周邊尋找停車位。
那么,小區停車矛盾到底該如何解決呢?記者從市房地產管理中心了解到,《宿遷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優先滿足本區域內業主的停車需要。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業主要求承租的,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每次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3年。
記者再次聯系江蘇中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得到的回復是,該小區468個產權車位已由開發商出售給華融租賃公司,目前,這些車位是華融租賃公司再次委托物業公司進行出售,并不違反《宿遷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記者 王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