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印發《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創新管理制度,實施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動態管理,進一步提升獎補資金使用效益和激勵作用。
改“一評終身”為“定期評估”。對被認定或備案滿3年的省級創業示范基地,自2022年起每兩年開展一次省級創業示范基地評估,打破一次評選終身掛牌現狀。
改“統一管理”為“分級管理”。根據定期評估得分,在省級評估中未予以一票否決的基地,以所在設區市為單位,分基地類型按得分高低排序。
改“一次支持”為“多次激勵”。2022年起,對獲評A級的基地授予“A級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稱號,并給予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大學生創業示范園20萬元獎補資金,給予創業培訓實訓示范基地10萬元獎補資金。基地若能在定期評估中多次獲評A級,可多次享受獎補資金。
改“長期掛牌”為“末位淘汰”。建立省級創業示范基地退出機制,對確定為A級和B級的基地保留“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稱號,對確定為C級的基地取消“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稱號,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省級基地。
(通訊員 蘇財宣 記者 朱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