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為進一步強化金融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支持,日前,徐州和鹽城迅速出臺金融支持政策,主要通過實施普惠性紓困扶持政策,從加大信貸供給、延長還款寬限期、加大減費讓利、優化征信服務、優化保險理賠服務等方面,全力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克服困難、穩定發展,努力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徐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針對本輪疫情對企業的影響,徐州發布《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加大對重要醫用物資、居民生活必需品生產和流通領域的信貸支持,開通綠色信貸通道,合理優化審批流程,促進重要物資穩產保供,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針對徐州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各銀行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要做好存量貸款客戶排查,重點關注和關心短期無法正常生產和經營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采取變更還款安排、貸款展期、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等方式支持企業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并合理取消對逾期貸款加收的各類罰息,適當增加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還款寬限期限。
各銀行機構要按市場化原則,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期還本付息。要通過推廣無還本續貸,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積極支持相關企業渡過難關。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人民銀行將按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要根據前期工作部署,深入開展實施“小微企業成長金融伴隨計劃”專項行動,積極響應市場主體融資需求,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提供高質量服務。
為幫扶遇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銀行機構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積極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作用,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鼓勵在原貸款利率水平上進一步降低,在特殊時期最大限度地向實體企業讓利,共克時艱。大力推廣開展“減租讓利”試點,對減免疫情期承租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金的管理企業,鼓勵對新增貸款及續貸給予同期最低利率貸款,或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下浮10%的優惠。要求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進一步下調擔保費率,切實降低遇困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成本。
與此同時,各保險機構也要進一步增加重點領域保險產品供給,加大產品創新力度,提供高效優質優惠的保險服務。鼓勵各保險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或收入顯著下降的客戶,制定出臺適當延長保險合同繳費寬限期等政策。支持各保險機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能力,組織做好向疫情嚴重地區的捐贈活動,積極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更多保障。
鹽城出臺金融10條助力抗疫
4月2日,鹽城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鹽城市中心支行、鹽城銀保監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10項舉措統籌疫情防控與金融服務保障“兩手抓、兩手硬”。
記者注意到,這10條舉措具體包含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紓困力度、滿足防疫抗疫企業融資需求、聚焦重點領域重大項目融資服務、加大對消費領域和鄉村振興的金融支持、加大對出口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保險保障作用、推動向市場主體減費讓利、積極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區別情況做好征信權益保護工作、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內容。
《通知》要求,在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紓困力度方面,鹽城市各銀行保險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以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高當前疫情防控期間金融供給的適應性。地方法人銀行積極用好普惠型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貸款貨幣政策等,加力支持小微企業。
對此次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鹽城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壓貸,積極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續轉換,靈活采取展期、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變更授信品種、調整還款方式、適當下調貸款利率等形式,保持對融資客戶信貸政策的穩定性,有效緩解相關市場主體的融資困難。鼓勵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主體還款給予適當寬限期,不納入違約客戶名單,不進行分類下調,適當提高對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