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3月31日,央行網站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1〕第3號》(以下簡稱《公告》)指出,為維護貸款市場競爭秩序,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有貸款產品均應明示貸款年化利率。
《公告》強調,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在網站、移動端應用程序、宣傳海報等渠道進行營銷時,應當以明顯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簽訂貸款合同時載明,也可根據需要同時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應比年化利率更明顯。
另外,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存款類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等。
貸款年化利率方面,應以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貸款成本與其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并折算為年化形式。其中,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貸款本金應在貸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若采用分期償還本金方式,則應以每期還款后剩余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
《公告》指出,貸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復利或單利方法計算。此外《公告》還提出,鼓勵民間借貸參照本公告執行。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