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最愛聽大人們講故事,從古到今,天地人物,離奇的、平淡的;苦難的、幸福的;高貴的、卑微的;可愛的、可恨的等等,什么樣的故事都有。聽得最多的是鬼怪故事、狐仙故事。那時每逢一、三、五趕大集,還喜歡到廣場上聽人“說書”(俗稱“唱大鼓”),諸如“武松打虎”、“薛仁貴征東”、“隋唐演義”等等。有些故事乍聽云里霧里,似懂非懂,聽著聽著就有了癮。村里人便說,這孩子成了“故事迷”。
后來長大了,上學了,學會認字看書了,便自己到處找書看,至今還記得一些書名,《艷陽天》、《金光大道》、《歐陽海之歌》、《海島女民兵》、《紅巖》等等。有時還到街頭地攤買書看(小人書、連環畫),一分錢兩本,現看現還,再看再借,有時花上幾分錢能看一上午。這些書里、畫里的故事既豐富多彩,又生動驚險,什么戰斗故事、反特故事、愛情故事、英雄人物故事,應有盡有,想看什么有什么。那時學校里也經常組織“故事會”,專門邀請老革命、老英雄給我們這些半大孩子講敘奮勇殺敵故事、光榮傳統故事,使我們正在成長的心靈受到深刻教育。
再后來,高中畢業了,走上社會了,參加工作后,竟然突發奇想拿起筆來自己寫“故事”。平生第一次參加“文學創作學習班”時,激動得好幾個晚上睡不著,心想這“作家夢”很快就要實現了,其實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水有多深,試一試才知道“火車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輔導老師提示說:要想寫好“故事”,必須學會‘編故事’。當然要編得合情合理,來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一句話,醍醐灌頂,茅塞頓開。好在從小就聽了不少“故事”,對故事情節、人物描寫、敘事手法等有了一定領悟,那就展開想象的翅膀,大膽地“編”“唄。再加上有老師耳提面命,我很快寫出了一篇自鳴得意的小說故事,題為《輔導員問題》,后來被收入總部編印的叢書中。從此嘗到了“編故事”給我帶來了無窮樂趣。
回想起工作幾十年來,雖然沒有走上“著書立說”這條路,但也沒有放下手中的筆,每天依然同各種文字材料打交道,寫工作總結、寫會議簡報、寫典型經驗、寫調查報告、寫領導講話稿等等。曾有人說這項工作單調枯燥,我卻一如既往,樂此不疲。我始終認為,“編故事”與“寫材料”盡管不是一碼事,然而各有所樂,各得其所。干一行就要愛一行,不能這山望到那山高。只有同行“老筆桿”堅持說,雖說編與寫要求不同文體不同,但兩者文理相通,大有異曲同工之妙,說起來都是一回事。
直到10前退休,我這“職業愛好”才發生根本性轉變。離開工作崗位后,再也不用寫寫劃劃了,從此與“材料”絕緣,既不寫也不看了。然而每次朋友相聚時,或老同學一見面,他們總會問我現在還寫點什么編點什么。每當大家海闊天空高談闊論時,我一般都是在傾聽。有時我講起一件什么事來,有人又會問你是不是又在“編故事”?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打那以后,凡是朋友聚會什么場合的,除了聊聊“天氣”、“身體”之外,其他什么我也不想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