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五一”假期臨近,為進一步規范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酒店、民宿、餐飲、交通、景區門票等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公布數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南京獨一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價格欺詐案
該公司在網絡平臺標價銷售客房,涉嫌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屬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南京珍珠飯店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酒店大堂未對當日房價進行價格公示,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屬于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現場責令該公司改正,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南京摩登都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經現場檢查,該酒店前臺未對當日房價進行價格公示,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屬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管局已現場責令該公司改正,并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南京某酒店有限公司涉嫌價格欺詐案
4月28日,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南京夫子廟景區附近某酒店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網絡平臺標價銷售客房,涉嫌存在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等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涉嫌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秦淮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南京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4月28日,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對鼓樓區玉寧路某酒店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公示酒店客房價格,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已現場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南京某有限公司某酒店分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4月28日,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管局對江寧區雙龍大道某酒店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公示酒店客房價格,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江寧區市場監管局已現場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警示各類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守法經營,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下一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訊員 寧市軒 記者 殷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