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羅先生是一名造價工程師。今年4月,工作一向勤勤懇懇的他卻被公司開除了。交涉無果之下,羅先生想到司法維權,委托律師申請勞動仲裁,最終仲裁委裁定公司應付賠償金18萬余元。
近兩年,房地產行業不景氣,羅先生所在的單位不斷傳出要降本增效的消息,但羅先生想到,如果他被裁員了,也有一定的經濟補償金,況且自己工作十多年,拿到手的經濟補償金也不會低,應該足夠自己撐過今年了。
豈料今年4月底,公司一紙郵件通知羅先生:“ 你因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現公司通知你于月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請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與公司交涉無果后,羅先生想到司法維權。
“崔主任,我原以為公司會給補償,但沒想到為了降成本竟連最基本的補償金都不給,請你們幫助我維權。” 羅先生向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主任崔武律師求助。
據羅先生說,其實近年來他早已經嗅到了公司的“火藥味” 。被開除前一個月,他僅收到了南京市最低工資,向財務打聽,財務告知沒有打錯工資,就這么多。看來公司提前一個月就已經在準備下手了。 經崔武律師推薦,羅先生聘請潤商所的蔣忠順律師代為提起勞動仲裁,主張賠償金。
接受委托代理后,蔣忠順律師立即幫羅先生起草了訴狀,并順利立案。仲裁庭很快就安排了當月開庭。
“你因為造價工程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了20萬元的損失,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依法與你解除了勞動關系”。公司人事經理在仲裁開庭當日突然拋出一摞證據,羅先生簡單掃過一眼,發現長達30條。對方證據里編造了一份羅先生在一項業務中報價工作有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并提交了一系列簽字材料。
面對公司精心提供的證據,羅先生被弄得迷迷糊糊,摸不著頭腦。代理律師蔣忠順指出:“公司提供的這些證據顯然在模糊庭審爭議焦點,本案的爭議點在于公司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在于其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否完善。” 接下來的庭審中,蔣律師不再跟對方在細枝末節上糾纏,而是緊緊抓住對方違法解除合同這一點,依法有力地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最終,仲裁委支持羅先生的訴求,作出了公正裁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成立,并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18萬余元。
庭審結束后,蔣律師指出,打官司就如同上戰場,一不小心就會落入對方的“圈套”,甚至會被用人單位的證據帶偏思路,他建議當事人盡量委托專業律師梳理出案件爭議焦點,做到有的放矢,抓住用人單位故意“做局”的弱點,一舉突破其“馬奇諾防線”。
羅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