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為實現調解工作重心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轉變,淮安市金湖縣通過“四變”推動矛盾從“事后調”轉“事前防”。
“事后”變“事前”。通過法治宣傳教育,引導群眾依法解決矛盾糾紛;以群眾工作為統攬,網格化工作為載體,確保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由縣矛調中心牽頭,做到日常與集中、一般與重點、條條與塊塊排查相結合。
“獨立”變“聯動”。發揮縣非訴中心牽頭抓總作用,協調各部門共同參與,建立運轉高效的矛盾多元化解工作體系;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司法調解為主導的大調解工作機制,提升矛盾調處率;發揮“排查矛盾、發現隱患、宣傳教育、反饋信息”前沿陣地作用。
“單一”變“綜合”。建立矛盾糾紛化解督查督導機制,著力化解基層民生類矛盾糾紛;暢通公證機構參與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渠道,幫助基層組織解決涉及土地流轉、房屋征遷等敏感問題;利用律師較強的公信力和專業知識為群眾開展法律咨詢,勸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權。
“片面”變“重點”。按照屬地、分級管理開展地毯式、拉網式排查,及時掌握區域矛盾發生情況,確保小矛盾不出村(社區),大矛盾不出鎮(街);在重大活動和敏感節點期間,對矛盾糾紛高發領域開展專項檢查、滾動排查,通過預警研判等措施,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
姚彥祥 姚永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