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2020年12月,鼓樓公安分局漢中門派出所接某物流公司報案,稱其公司職工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的快遞運費。接報后,漢中門派出所迅速組織精干警力進行偵查,鎖定嫌疑人后奔赴廣東佛山,于2021年1月1日將四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謝某、劉某等四人供認,在任職期間頻繁利用業務經理的工作之便,尋找公司與總公司簽訂承運協議,在呈報運費價格表時虛改結算費用標準,通過修改快遞實際體積和線路運費價格的方式,虛報給公司進行審批從而降低成本價格。后謝某等人在當地尋找多名黃牛以總公司名義招攬快遞運輸業務,從中牟取運費差價。截至案發,四名嫌疑人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導致公司損失2000余萬元。
面對民警的審訊,犯罪嫌疑人謝某稱自己半年前曾多次想向公安機關自首,但是在巨額的利潤誘惑面前,終究難抵人性的貪婪,導致自己越陷越深。1月27日,四名嫌疑人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鼓樓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鼓公宣 單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