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許盡義 通訊員 唐奧平)2020年6月,南京高淳法院被省高院確定為南京市唯一一家“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試點工作”法院。
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高淳法院積極探索推進試點工作,在省、市法院指導下出臺了《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關于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截至目前已有20多人向該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理,經篩選已立案受理個人債務清理案件8件,共涉債權人129人,執行案件96件,涉及債務金額7300萬元。截至2021年1月8日,高淳法院已審結案件3件,涉及債務總金額近600萬元,債權人80余人。
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要研究個人破產制度,重點解決企業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擔保債務等問題。探索建立個人債務清理機制,可以在傳統的對債務人“窮追不舍”的執行模式之外,提供一個債務人與債權人和社會多方共贏的債務清算模式。
試點工作開展后,高淳法院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先后組織骨干力量赴先行試點法院學習考察,深入了解個人破產模式的路徑選擇、實務操作、疑難問題及經驗做法,并于2020年6月邀請南京大學破產領域專家學者座談,同時向深圳市破產法學會等單位專家請教溝通,就相關試點工作可能遇到的共性問題及疑難問題聽取專業意見。
結合區域實際情況,經上級法院指導,高淳法院審委會多次審議后出臺《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關于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試點工作實施意見》,使得個人債務清理有規可循,同時采取包括“篩選主體,嚴把誠信關”“財產調查,做到兩個務必四個100%”“清償計劃,把握三方主體”等三大舉措,使得“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試點工作”取得積極的進展。
案件簡介>>>
申請個人債務清理
男子從巨額債務中解脫
債務人谷某系南京市高淳區人,現年58周歲,2003年開始承攬工程,后工程項目虧損欠下高額債務。為掙錢還債,谷某先后前往浙江杭州、安徽蕪湖、河南開封等地打工。谷某系家中的老大,其妹因病癱瘓,其弟意外身亡,86歲的老父生病臥床,家中僅有80歲的老母親照料,谷某只能在外打工還債,已17年未歸家。
2020年11月,谷某向高淳法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理,高淳法院經審查后決定受理該案,并指定南京市高淳區法律援助中心為谷某個人債務清理案件管理人,南京市高淳區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江蘇奮發律師事務所律師開展相關工作。2020年12月21日,在高淳法院的召集下,債權人會議通過了谷某個人債務清償計劃。根據該計劃,債務人谷某在清償債務總額127.8萬元的57.28%后,未予償還的債務將全部予以免除,并經一年的信用考驗期后,視情況恢復其信用。“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谷某終于能從巨額債務中解脫出來,獲得新生。
夫妻欠債400多萬元
債務清償為其減免近百萬
債務人張某某、王某某系夫妻關系,現年均65周歲。張某某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王某某患有心臟病。張某某自2000年左右開始經營家畜飼料生意,并參與經營水產養殖等行業,后因養殖戶賒欠飼料,水產養殖等項目又大額虧損,一度經營困難。為維持經營,債務人向身邊親友借款,最終導致嚴重資不抵債,欠下50多位債權人400多萬元巨額債務無法償還。
2020年11月,債務人張某某、王某某向法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理,法院經審查后立案受理。管理人在法院協助下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了調查,經查,兩名債務人每月退休金、租金收入共計約1.4萬元,其他財產暫無處置價值。為了提高個人債務清理效率,管理人在高淳法院指導下,于2020年12月6日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預備會議,收集了債權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征求了債權人對初步提出的個人債務清償方案的意見,并最終順利通過了債務清償計劃。根據該清償計劃,除預留兩人醫療費用、基本生活費用每月共計3000元,所有收入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如債務人張某某、王某某能在8年內歸還本金的80%,未予償還的債務將全部予以免除,且經一年信用考驗期,視情況恢復其信用。
此外,高淳法院有針對性地開展財產調查,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個人債務清理的效率,使得50多位債權人,400多萬元債權額的個人債務清理案件,在40天內順利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