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錢海盈 陳衍暉)為加強和規范全省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推動《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落地落實,進一步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依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3號令)及配套制度和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了《江蘇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細則),擬于今年出臺。
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該細則共有六章56條具體規定,共計9158字。該細則所稱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借款、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所稱融資擔保公司,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未經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擔保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融資擔保字樣。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記者了解到,融資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下列融資擔保業務:
借款類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貸款、互聯網借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票據承兌、信用證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發行債券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其他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發行基金產品、信托產品、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等提供擔保的行為。
細則中除制定常規管理條例外,還與時俱進地提出了新的內容。例如在第三章“經營規則”里,在第七點“其他內部控制制度”中就提出,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應當增強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的能力,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的融資需求服務。
此外,文件里還有對融資擔保公司辦理行政許可、備案等事項所需材料的規定,充分詳細地作出了規定,該部分內容擬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官網公布。
2019年12月30日,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布融資擔保公司名錄。截至去年末,江蘇省內共有275家融資擔保公司,其中,蘇州有31家,南京有24家,無錫有21家。
同時,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還公示了江蘇省融資再擔保公司名錄,全省共有24家融資再擔保公司。
2020年9月30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首批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名單,全省共有64家此類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