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尹丹丹)2019年,消費者王先生在南京某樓盤購買了一套精裝樣板房,房屋位于二樓,處于物業門樓大廳上方的位置。后來地產公司安裝了一臺大型中央空調,外機正對著王先生家里朝南的房間,運行時噪音較大,導致王先生家無法正常開窗,苦不堪言。在之后一年多的時間里,王先生多次聯系地產公司及其他部門,地產公司工作人員承諾移機后又遲遲沒有下文。2020年7月,王先生投訴至江蘇省消保委,要求盡快移機。
接到投訴后,省消保委聯系了地產公司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該空調是由地產公司安裝,之前承諾移機后,他們向公司申請失敗,目前該空調的使用權已經移交給物業公司。
隨即省消保委又聯系了物業公司,面對王先生提出的移機訴求,物業稱因現場環境的限制無能為力。如果單純放棄使用該空調,王先生的問題解決了,但會對其他業主造成影響,也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物業大廳不僅是進出小區的必經之路,也是為業主提供業務咨詢、收發快件、臨時休息等服務的場所。
省消保委邀物業負責人一起到現場進行仔細勘查,經過研究,發現綠化帶中有一處隱蔽空間可以擺放外機且不會影響其他業主。物業負責人表示,會盡快向公司發起移機事項的申請,還王先生一個寧靜的空間。目前,該外機已經完成移機。
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钡诰攀畻l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不動產相鄰人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不能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北景钢?,地產公司安裝的空調外機對著消費者家里的窗戶,致使該空調開機時產生噪音,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物業公司作為空調現在使用權所有人,需要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