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日前,家住連云港市海州區西門村的劉海斌向本報舉報稱,他家土地在28年前被村里租給企業作為商業用地,村里只是在征地時賠償了120元的青苗費,這么多年來我們沒有拿到一分錢土地租金,而征用土地的企業每年都付幾十萬租金給村里,這筆錢從來沒有公示透明過。
調查中了解到,1993年2月,海州區西門居委會(原西門村)把西門生產隊4家土地租給一家企業,其中劉海斌家是7分地。當初的租地企業負責人,村民等人也做了簽字證明,現任西門村高書記也表示認可,但他表示這4家人在租地時,村里就一次性給與補償了。對于高書記的說法劉海斌夫妻倆并不認可,賠償給他家120元青苗費怎么能算一次性補償呢?
劉海斌告訴記者,他向征用土地的企業咨詢,該企業的部門經理告訴他,該企業每年都會給西門村委會租金,近幾年已經漲到幾十萬了。“我大吃一驚,按說,除了村集體提留30%之外,應當按比例分給失地的4戶村民。”劉海斌還表示, 資金去向始終未知,如果村里不能給出合理的賠償,他們將向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舉報,甚至把村委會告上法庭。
對于這28年的土地租金去向問題,本報將繼續關注。賈鑫茹 劉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