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會同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人社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和繼續教育學時互認暫行辦法》,針對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突出“跨域、互認和共享”,互認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資格、職稱、繼續教育學時三個方面。
滬蘇浙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自行開展的二級建造師、二建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計量師和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考試,將統一考試大綱、合格標準、證書樣式,證書可在示范區任一省級主管部門作為注冊、職業或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在示范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戶籍、檔案、人事關系的限制,通過現工作單位直接在屬地申報職稱;調入示范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先在滬蘇浙取得的職稱證書,符合國家職稱評價基本標準的,不需要再復審、復評或確認,由用人單位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高一級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持原職稱證書進行申報。
滬蘇浙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流動到示范區的,已取得的繼續教育學時,均可作為考核評價、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培養選拔和執業注冊的依據。
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 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