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現任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所長。兼任國家留學基金委“外國學者中華文化研究獎學金”指導教授,中國韻文學會會長,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顧問,中央電視臺“詩詞大會”總顧問、《小樓聽雨》詩詞平臺顧問、國家圖書館文津講壇特聘教授等。曾應邀在美國耶魯、斯坦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講學。
古典詩詞的理解與誤解(個案一)
唐杜牧:泊秦淮
煙籠寒水月籠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后庭花。
此詩言簡意賅,篇短韻長,屬于千古絕唱一類,為歷來的唐詩選本所必收,且多次被選入中小學語文課本,凡識字者幾乎都耳熟能詳。其文字比較淺顯,應該不難領會。
然而事情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樣簡單,多少年來我們成功地破譯了許多艱深的篇章,卻偏偏把這首一般被認為是淺顯的作品給誤讀了!
關鍵在“商女”二字。
清徐增《而庵說唐詩》曰:“‘夜泊秦淮’而與‘酒家’相‘近’,‘酒家’臨河故也。‘商女’,是以唱曲作生涯者。唱《后庭花》曲,唱而已矣,那知陳后主以此‘亡國’,有‘恨’于內哉!杜牧之‘隔江’聽去,有無限興亡之感,故作是詩。”
他認為“商女”即是在“酒家”賣唱的歌女。
這種理解為當今的絕大多數學者所接受。《辭海》《辭源》《漢語大詞典》等權威性辭書都把“商女”釋為“歌女”,且均引杜牧此詩為證。
各種詩選和鑒賞集亦皆襲取此說,有些論者還作了進一步的推闡:歌女之所以唱《后庭花》,是應顧客的要求。因此,我們不能怪罪歌女,而應把賬記在點歌的達官貴人們頭上。詩人諷刺的矛頭,實指向那些買唱享樂、醉生夢死的上層人物,云云。
略有不同意見的是陳寅恪先生。
他在《元白詩箋證稿》中說:“牧之此詩所謂‘隔江’者,指金陵與揚州二地而言。此‘商女’當即揚州之歌女,而在秦淮商人舟中者。夫金陵,陳之國都也。《玉樹后庭花》,陳后主亡國之音也。此來自江北揚州之歌女,不解陳亡之恨,在其江南故都之地,尚唱靡靡遺音。牧之聞其歌聲,因為詩以詠之耳。此詩必作如是解,方有意義可尋。后人昧于金陵與揚州隔一江及商女為揚州歌女之義,模糊籠統,隨聲附和,推為絕唱,殊可笑也。”
其與徐增之說的主要分歧,在“商女”非唱于“酒家”,而唱于“商人舟中”。
哪一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呢?顯然是陳寅恪先生說。
宋王安石《金陵懷古》詩四首其二曰:“《后庭》馀唱落船窗。”已明點“船”字。
宋賀鑄《水調歌頭·臺城游》詞曰:“樓外河橫斗掛,淮上潮平霜下,檣影落寒沙。商女篷窗罅,猶唱《后庭花》。”“檣”“篷”亦皆就“船”言。
北宋去晚唐未遠,故王、賀二氏對小杜詩意的理解,自比清以后人的理解更有可能存真,也更值得重視。
(其實,清詞中亦有“商女”在“船”的例證,如徐瑤《過秦樓·寒月》曰:“算只有、商女船邊,征人馬上,偏自看來親切。”)
然而陳寅恪先生說也還未能視為定讞。
其一,他對“隔江”二字的讀解是有問題的。杜詩分明是說自己泊舟之處與商女唱曲之處“隔江”,而非謂金陵與揚州“隔江”。
其二,“隔江”既非指金陵、揚州之地理關系,則斷言商女“來自江北揚州”,也就不能成立。
其三,他指出商女唱曲處為“商人舟中”,雖較徐增前進了一步,但仍以“商女”為“歌女”,并未切中肯綮。
其實,“商女”當釋作“商婦”。
五代孫光憲《竹枝》詞曰:“門前春水白蘋花,岸上無人小艇斜。商女經過江欲暮,散拋殘食飼神鴉。”
宋王巖《殘冬客次資陽江》詩曰:“淡云殘雪簇江天,策蹇遲回客興闌。持缽老僧來咒水,倚船商女待搬灘。”
這兩例的背景都是荒僻的水濱,都有船,卻沒有“酒家”,亦無唱曲之事。認“商女”為“歌女”,將何以自圓其說?若以“商女”為商人之妻、妾,則隨船遷徙,凡瀕江河之處皆能到,揚子江、秦淮河也得,白蘋洲、資陽江也得,置之杜詩、孫詞、王詩,豈不觸處可通!
而最鐵定的證據還有宋劉攽《中山詩話》所載宋葉桂女詠江州琵琶亭詩:“樂天當日最多情,淚滴青衫酒重傾。明月滿船無處問,不聞商女琵琶聲。”
詩吟白居易《琵琶行》故事,此“商女”非彼“老大嫁作商人婦”者而何?
(清王開沃《相思引·晚從瓜洲渡江》詞曰:“蘆荻當風搖故壘,魚龍挾浪卷前朝。更無商女,靜夜掐檀槽。”亦用《琵琶行》為故實。“檀槽”,即“琵琶”的代名詞。此雖晚出,仍可參證。)
可見,釋“商女”為“歌女”者,蓋由小杜詩孤證引義,因其中有“酒家”、“唱《后庭花》”等語而目迷五色,誤入了歧途。
弄清“商女”一辭的確切定義,我們才算真正讀懂了杜牧此詩:
詩人生活在唐帝國晚期的飄搖風雨之中,憂國之心不能自已,因商婦歌《后庭花》而牽動幽思,念及國運,故發為詠嘆。是所謂見一葉落而知天下秋。
舊說以此詩旨在諷刺醉生夢死的達官貴人,陳義雖高,卻實在是牽強附會。
即便“商女”真是在“酒家”賣唱的歌女,此說也決不可通。
唐代的“酒家”不是今天的五星級大飯店。
當時可以稱得上是“達官貴人”的人,哪個沒有豪華的府第、園林?哪個不蓄養歌兒、舞女?哪個不享有支配官妓的特權?他們一般都是在家里或官衙里飲宴、由家妓或官妓唱曲侑酒的,(這只消看唐人集中“宴某附馬宅”、“宴某將軍山林”之類的詩題便可一目了然。)還用得著降尊紆貴,到市井間的“酒家”去呼酒點歌么?
相反,“酒家”里真正的常客倒是像杜牧這樣的中小官吏,他總不至于作詩來諷刺自己“醉生夢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