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1月1日起,為了預防和控制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發生和傳播,南京市就設立了活禽交易禁止區,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臺區、棲霞區范圍內,禁止單位和個人從事活禽交易,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采購、飼養、銷售、宰殺或者加工活禽。但私下采購、飼養、銷售、宰殺或者加工活禽并未杜絕,時有發生。
前不久,雨花臺區板橋街道一火鍋店飼養、宰殺、加工活雞制作“燒雞公”菜肴,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板橋分局得到線索后,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一、二層樓為火鍋經營場所,三樓為居住生活區,而飼養宰殺活雞的場所隱蔽在不易被發現、少有人去的頂層四樓內。
對上述違法行為,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場責令其整改,并予以立案查處,當事人將面臨3千至1萬元的罰款,請有關單位或個人,尤其是餐飲服務經營者們要引以為戒。潘龍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