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小梅正值豆蔻年華,其父親因生活不順經常打罵小梅。2020年底,父親因毆打致小梅重傷而入獄服刑,小梅的外婆嚴某于2021年初向高港區法援中心尋求法律幫助。中心第一時間介入,指派江蘇環溪律師事務所趙少平律師承辦該案。援助律師調查后發現小梅母親系二級精神殘疾,不具備監護能力,小梅從小跟隨嚴某生活,申請指定嚴某為監護人更有利于維護小梅權益。開庭時,高港區人民法院支持援助律師的全部訴求,撤銷小梅父親監護人的資格;指定嚴某為小梅的監護人。
本案是高港區建區以來第一起撤銷監護權案件,發人深省。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會被撤銷監護資格。
(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