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宋曉華)江蘇省政府近日批準實施《關于鼓勵支持外商投資設立和發展研發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五大方面22項舉措,鼓勵外商投資結合江蘇產業發展方向設立研發中心,一體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鼓勵外資融入本地創新體系。
《措施》提出,支持外商投資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類研發中心,加強土地、設備、基礎設施等要素保障,進一步推動平臺通過提供設施設備、研發場所和專業指導,與內外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整合技術、人才、資金、產業鏈等資源,實現協同創新。
《措施》明確,支持開放創新融合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保障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享受優惠稅收政策;支持外資研發中心依法使用大型科研儀器、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科技報告和相關數據開展基礎研究,鼓勵和支持外資研發中心承擔各級科技任務。
省商務廳解讀說,《措施》突出政策措施集成。廣泛融合各個部門鼓勵創新研發的政策舉措,最大限度整合省內資源,形成政策合力,積極為外資企業在我省開展研發活動創造更優發展環境。同時,《措施》突出回應企業關切。針對外資企業在我省開展研發活動中遇到的瓶頸問題和政策訴求,省各部門積極回應,在高端人才職稱評定、研發用生物醫藥試劑通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