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呆在南窗下,打發自己的時光,看書或寫些片言只語,累了,泡一壺茶,抽一支煙,聽聽音樂,那一刻美妙而快樂。可有時我會捧著書走神,轉而盯著窗外某一事物,想些莫名的東西,發現自己不是原來的自己。這是書中的神諭,還是生活的觀照,我不得而知。
同學群那天曬出一張五年級畢業照,照片上近五十個同學,還有好幾位老師。老師和同學都認不全了,畢竟過去這么多年。我把那張黑白照片放大了看,首先找自己,找了半天找不到自己。
我在哪兒?哪個是我?我不會站在中間,我怕中間的人會把我擠到邊上去。我應該站在邊上,我站在邊上別人就不會再擠了。我也不會出現在顯眼的地方,顯眼的地方我心里不踏實,發慌,怕做錯事,那樣會對不起別人。我找了好一會兒,還是找不到自己,我怎么連自己都不認得了?
哪個是我?我問吳金勇,他說,長得最丑的是我。我不甘心,又問譚旭,譚旭記性好,他回我,長得最黑的是我。我接受他們說的事實,最丑最黑的就是我。但我還是找不到自己,因為美與丑沒有固定的標準和界限,我們慣常評判都停留在表象上。吳金勇跟我老家斜對門,譚旭在我家屋后,我們從小同學,常在一起玩,他們記得我。
照片上畫紅圈的是你,吳金勇告訴我。他做了記號發給我,讓我辨認。這就是我?我凝神良久,不禁搖了搖頭。我搖頭并不是因為容貌的變化,而是人間滄桑。
學校畢業后,我到軋花廠工作,每天苦臟累的活兒,都是我去干。盡管我恐高,但好幾米高的吊夾機油封漏油我得上去換,幾十米高的水塔我得上去維修。記得師傅叫我把焊接好的管子送到剝絨車間,我伸手到地上去抓,哪知焊縫處高溫未退,一下子把我掌心燙焦,第二天我戴著手套繼續上班干活兒。那時不覺得苦,也從不跟別人說苦。后來,我對文學產生興趣。白天上班,晚上拿起筆,寫了撕,撕了寫。夏天怕蚊子叮,穿高筒雨靴;冬天怕冷,用小棉被裹住雙腿伏案碼字,從來不問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會不會有用。當初的自己心中沒有廣袤的桃源,活得簡單,也沒想過以后會離開車間,離開熟悉的地方。
一路走來,總想遇見最好的自己。我們相遇過美好,相遇過歡樂,也相遇過困苦,走著走著就老了。村上春樹說:“我一直以為人是慢慢變老的,其實不是,人是一瞬間變老的。”黑頭發已白,白臉面已黑。從十多歲到現在,似乎是一瞬間的事,這瞬間,夢想與荊棘同路,即便現實以痛吻我,我卻報之熱愛。
人生是一個不斷尋找的過程。小時尋找童趣,長大尋找幸福,老來尋找健康。可找著找著,原有的天真、熱情、友善漸漸被生活的無奈吞噬,外加給我們的庸俗、冷漠、虛假成了日常。無數次在尋找中掙扎,力求把原來的自己還原,可面對無常的生活,我們一次又一次選擇了放棄。放棄自己極其可怕,哪怕是懦弱、平庸的自己。
狹隘地說,人是為自己而活,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我討厭自己虛榮、淡漠、隱晦,自以為是。我愛獨處,不需要別人打擾,說些不相干的話,不會放大自己,不會當著別人面說好,背后說不是。我想呈現的狀態是:讀書久了,臨帖久了,寫作久了,去找某個人,說共同的話題,不至于被人煩,我也盡量“不亂于心”。在狹小而孤獨的生活空間,想說的話越來越少,埋在心間的話越來越多。有時在人群中,把真實的自己藏起來,隱忍著委屈,被世俗所困,不過是想讓自己少點傷害。
我們并不因找不到自己而迷惘,重要的是自身原有許多可貴的東西,以及吃苦的精神在漸漸丟失。時間消耗在無休止的應酬上,浪費在牌桌上。在燈紅酒綠的世界里戴著面具,端著酒杯,濁酒戀紅塵,坐井說天闊,這未必就是真正的生活,更不是我們追求的終極。隨著年歲增加,歷事漸多,我越來越懂得,能改變和拯救自己的是自己本身。也許我所尋找的自己既不是原來的自己,也不是現在的自己,那為何還不放下生活的煩惱、憂愁和勞累,與自己和解?
在歲月的長河里,浮沉隨緣,站在來時的路口回望人生,努力了,就無愧于心,哪怕觸碰到自己的疼痛,也會豁達笑對。現實中每個人對自己都有期盼,我們不妨在欣賞自己、善待自己的同時,尋找自己的本心,以更好地成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