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以來,南京市浦口區司法局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著重落實三項工作舉措,推動行政爭議協同實質性化解。截至今年10月底,浦口區司法局行政復議中心共計接待群眾咨詢380余人次,對各類問題分流化解200余次,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79件,實質性化解93件,成功辦結行政復議案件154件。
一是夯實陣地基礎。按照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有場所、有手段“五有”要求,設立了行政復議辦公室、接待室、檔案室、聽證室等辦公場所,聘請專門的調解員,并在橋林街道設置了專門的行政爭議化解工作站,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常態化開展提供了堅實的陣地基礎。
二是健全組織架構。完善政府統籌、條塊協作、部門齊抓共管的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機制,做到案件有分流、任務有分解、工作有合力。按需召開行政復議辦案協調工作座談會,有效提升了行政復議案件實質性化解率。
三是深化案前協調。始終遵循合法、公正、及時和便民的原則,案前征詢申請人是否同意案前調解,充分尊重申請人意愿,當事人明確同意調解的,及時搭建調解平臺,聯系被申請人,征詢調解方案,著力將行政糾紛化解在案前,防止矛盾的“外溢”和“衍生”。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調解或者調解無果的案件,及時開展審理工作,避免久調不立,充分保障申請人的權益。
(楊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