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7月18日下午3點多,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漢中門派出所接到轄區內居民邱女士報警,稱家中保潔員盜竊現金。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
邱女士說,近期家中經常少錢,經過核實不是家人拿的,于是邱女士就懷疑是每周都會到家中打掃衛生的保潔員唐某所為。為了證實自己的猜想,7月18日一早報警人在家中玄關處一個南瓜裝飾物上安裝了一個隱蔽攝像頭,終于拍到了保潔員唐某從其背包內拿走了100元現金。
邱女士告訴民警,這次她在包中一共放了300元,每張錢都做了記號,在尾號后都加了數字“3”。民警將唐某帶到一邊詢問,唐某承認了盜竊100元的事實,并從口袋中將100元拿出,正是那張報警人做了記號的現金。
經審訊,唐某交代自己經常在報警人家中做保潔時,趁戶主不注意,從背包內抽取少量現金,每次200元-300元不等。唐某的第一次盜竊是今年3月份,其盜竊行為持續了4個月共16次,盜竊總金額4000余元。
目前,嫌疑人唐某因涉嫌盜竊被鼓樓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鼓公宣 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