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1月17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2024年四季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發布會。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發布8類產品,包括保溫容器、旅行箱包、棉服裝、羽絨被、電熱暖手器、電熱水袋、室內加熱器、羊毛絨衫。羽絨服,共計170批次,其中生產企業23批次、實體店110批次、電商平臺37批次。經檢驗,6批次不合格。
共抽取保溫容器樣品20批次,其中生產企業1批次,實體店15批次,電商平臺4批次。經檢驗,19批次未發現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容量項目。
該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浙江泰銓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米奇家族系列隨行提手保溫杯,抽樣地點為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下關分公司。
共抽取旅行箱包樣品20批次,其中生產企業1批次,實體店15批次,電商平臺4批次。經檢驗,18批次未發現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物理機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項目。
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義烏市萊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生產的DIY貼紙套裝(旅行箱包),抽樣地點為玄武區伶俐俐飾品店。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酷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產的旅行箱包,抽樣地點為天貓平臺acer宏碁箱包旗艦店(惠譽供應鏈南京有限公司)。
共抽取棉服裝樣品30批次,其中生產企業9批次,實體店17批次,電商平臺4批次。經檢驗,28批次未發現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項目。
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廣州合熙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K4723哥特B老花棉衣馬甲,抽樣地點為棲霞區波尼利斯服裝店(個體工商戶)。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南京佳得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產的棉服(棉服裝),抽樣地點為南京佳得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共抽取羽絨被樣品20批次,其中實體店15批次,電商平臺5批次。經檢驗,19批次未發現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項目。
該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馬鞍山廣千羽絨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CharlesMillen95%白鵝絨冬被1.5M,抽樣地點為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應天西路店。
纖維含量是羽絨被產品的重要質量指標,紡織產品原料成分的不同,是決定產品價值的重要因素之一。纖維含量的明示是企業向消費者傳達產品原料成分最直接的方式,消費者可以通過產品明示的纖維含量了解產品性能和穿著、使用的舒適程度,也可以根據纖維含量來選擇所需要的產品類型。
南京市質檢院纖檢中心工程師黃亞表示,纖維含量標注錯誤或未標注有誤導消費的嫌疑,使消費者不能了解其真實原料成分,同時纖維種類及其含量標注不正確,也會影響紡織服裝產品使用后的洗滌和保養,可能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她建議,消費者購買棉服裝產品時,應關注標簽上標明的纖維含量,通過纖維含量了解產品性能和穿著的舒適程度。在購買羽絨服時,可以用摸捏試其手感柔軟程度,一般毛梗手感不明顯說明絨子含量高,如摸到過大過粗的毛片,則絨子含量較低。
室內加熱器也是冬季不少消費者購買使用的產品,此次抽檢中共抽取產品20批次,其中實體店抽取14批次、電商平臺抽取6批次。經檢驗,20批次未發現不合格。
南京市質檢院工程師張林瀚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加熱器時,要檢查產品標識或標簽需注意的信息,產品的規格、型號和商標必須與說明書一致,應有CCC強制認證標志、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執行標準代號等標識信息。
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法律、法規,對不合格產品涉及的生產、銷售單位進行處理。下一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通訊員 寧市軒 記者 殷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