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5月10日,南京市法院召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企”專項行動暨“執轉破”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市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主任陸正勤介紹了去年南京“執轉破”工作開展情況,目前,該全市法院系統的“執轉破”工作已初顯成效。
2021年,全市法院將暢通涉企“執行不能”案件退出機制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點工作來抓,大力推進執破聯動,以集中清理涉企終本案件為突破口,有計劃、按節點、分步驟穩步實施,在推進“執轉破”工作實體化運行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共立案審查被執行企業破產申請363件,裁定受理破產285件,涉及執行案件3184件,債務總金額24.81億元;經過審理,裁定終結破產程序52件,平均結案用時135天,南京“辦理破產”指標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中國營商環境報告》中獲“標桿”稱號。
據了解,“執轉破”工作初步顯現四個方面成效。首先,順暢有序的執破一體銜接機制,有效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了執行程序中“僵尸企業”的清出力度,從根本上減少執行不能案件的存量。此外,“執轉破”審判團隊實質化運轉,促進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有效發揮了破產制度在公平清償方面的制度優勢。同時,及時啟動“執轉破”,通過破產取回權、撤銷權、債務人股東出資加速到期等制度實現可供分配的資產最大化。例如對執行標的金額不大、但數量相對較多的勞動爭議債權,在被執行企業股東出資期限未屆滿的情況下,通過“執轉破”倒逼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引入第三方清償債務,實現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還通過啟動“執轉破”,助力企業涅槃重生。對于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發揮破產制度在挽救重生方面的制度優勢,探索破產預重整,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化解企業債務負擔和經營風險,促進生產要素優化組合和企業轉型升級,讓“生病”企業重新煥發生機活力,讓市場資源配置更加高效。
今年,全市法院“執轉破”工作目標是通過建立“以破促執、以執助破、執破一體”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執行轉破產制度,將破產作為并列于立案、審判、執行的重要司法環節,構建“立、審、執、破”四環節的民商事糾紛解決工作機制,加強“執轉破”審判團隊建設和立、審、執、破各環節協調配合,推進簡易破產程序適用,形成長效運行機制。2022年,全市法院通過“執轉破”受理破產案件不少于200件,全年“執轉破”案件結案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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