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尹丹丹)消費者錢先生和家人規劃利用假期前往常州溧陽旅游,出行前在網上選中了一套標價近3000元/晚別墅式民宿,經協商,商家同意優惠后2400元/晚,消費者成功預定并繳納800元定金。入住前一天,消費者提前與民宿房東及商家取得聯系,房東表示房子無任何問題,但商家表示要在原先約定的價格上再加1000元才能入住。協商無果后,錢先生投訴至溧陽市消費者協會。
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組織調解。消費者表示商家加價行為屬于違約,如無法提供房源,則應按照相關法律雙倍返還定金。商家辯稱消費者入住日為周末,周末上調價格合情合理。消協工作人員認為,交費時商家并未將這一情況告知,臨時漲價行為是將自己疏忽造成的損失轉嫁給消費者,其要求無法得到認可,經協調商家同意承擔差價損失,安排消費者以原價入住。
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效力,根據我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商家與消費者已就2400元/晚入住價格達成合意,且消費者針對該合意支付了定金,雙方應當按照事先約定好的合同價款履約,然而商家卻在消費者入住時擅自要求加價入住,實則違背了合同的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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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節”來臨,江蘇省消保委發布消費提示
2020年中秋、國慶雙節假期即將來臨,江蘇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歡度佳節的同時也要注意出行早規劃,防控不松懈,景區先預約,餐飲不浪費,購物要理性。
出行早規劃,重要信息及時確認。跟團游謹慎選擇“低價團”,詢問清楚行程包含的景點和自費項目;自駕出行要提前做足安全準備,攜帶相關急救用品和藥品,關注高速公路通行信息,選擇租車,一定要看清經營者的相關資質等,所租的車輛一定要手續齊全,保險到位。線上預訂房間、餐飲要仔細確認使用規則、注意事項等,預訂成功也應和經營者電話確認入住或就餐時間、價格等重要信息,以防訂購信息有誤。
景區免門票,提前預約保證出行。為了拉動旅游消費,目前全國超500家景區實行不同的門票免費、折扣政策。但是也要提醒消費者,部分景點只接受在線預訂或者預約服務的,盡量提前預訂并及時確認;有些景區只免首道門票,景區內游覽項目與服務設施仍需收費。消費者可以提前查詢當地旅游部門官方網站或者景區的官方網站,確認具體的免費政策和預約方式。
餐飲不浪費,月餅包裝重環保。消費者外出就餐時應選擇食品衛生安全等級評定高的商家,盡量選擇熱加工的菜品,按需點餐,主動打包;婚嫁宴請拒絕鋪張攀比,主動踐行綠色消費、光盤行動,飲食清淡,合理膳食。建議餐飲經營者推出小份菜、半份菜服務,提倡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
購物要理性,保留憑證好求償。國慶假期正值商家銷售旺季,線上線下各類商品的促銷方式五花八門,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做好前后對比和貨比三家,明辨商家打折行為,理性對待優惠促銷,按需選擇商品服務。預付式消費處于投訴多發領域,消費者應理性選擇辦卡或預付式消費方式,根據實際需要辦理預付卡,并書面約定適用范圍、期限、功能、退卡條件,并及時索要票據,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