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市場平穩健康關系著社會和諧穩定發展。11月15日,建鄴法院召開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近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2020年至2024年10月底,建鄴法院審結各類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分別為423件、459件、470件、653件、620件,其中居住用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數量總體穩定,但經營用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數量整體呈上升趨勢。
民一庭副庭長陸真國介紹,居住用房租賃合同糾紛、經營用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有不同特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個人租戶的小標的案件常見,調解化解率較高,但涉及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案件多發。而經營用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案件矛盾尖銳、審理周期較長,受新冠疫情影響較大,當事人因房屋“適租性”引發的糾紛增多。
為防范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民一庭審判員李霓為出租方、承租方分別提出建議。對承租方提示為,一是要提升對自身經營業態與經營用房匹配性的認知,充分了解自身經營業態在相關政府審批事項中的要求,對租賃房屋所有權、租賃房屋的性質、締約方身份等進行審查;二是要審慎確定具體合同條款,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對出租方提示為,一是遵循誠信原則,盡到合理信息披露義務;二是增加證據保全的意識,提升合法維權能力;三是若合同履行中發生違約情形,守約方亦有減損義務。
下一步,建鄴法院將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持續發揮裁判的社會價值引領作用,維護房屋租賃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區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江南時報記者 錢月明